← 全部概念地圖
標準

概念地圖・GP 追補瀑布

分類:創業

這一頁不只是把一個概念解釋一遍——一張自己畫的結構圖,加上拿台灣情境從頭走一次的實例演練、這個框架什麼時候會騙你,以及它接回 P.A.I.N. 之後長什麼樣。一頁必須交付的三層 →

GP 追補瀑布:可分配的錢,四段填滿順序

三個人合資開了一家電競館,兩位出錢、一位顧店。第三年坐下來對帳,可以分的現金是一千零八十萬,第一個要回答的問題是:這筆錢,第一塊錢先進誰的口袋?答案寫在那張分配表的順序裡,跟誰講話大聲無關。合夥開店、創投基金、專案分潤,用的都是同一副骨架——瀑布:上面那一格滿了才往下溢,第一段沒填滿,第二段一塊錢都拿不到。而整條錢流裡最容易被略過的,是第三段那個叫「追補」的小格子。

GP 追補瀑布:一筆可分配現金的四段分配順序 一條水平長條代表可分配現金兩億元,單位萬元,由左往右切成四段:還本 10,000、優先報酬 2,400、GP 追補 600、剩餘 7,000,第四段內部再用虛線分成出資方 5,600 與 GP 1,400。長條下方兩條細帶累計兩邊拿到的錢:出資方那條從最左邊就長出來,合計 18,000;GP 那條要到第三段的追補才第一次出現,合計 2,000。 一筆可分配現金,四段瀑布依序填滿 單位:萬元。投入本金 10,000,可分配現金 20,000 ① 還本 10,000 ② 優先報酬 2,400 ③ GP 追補 600 ④ 剩餘 7,000 出資方 5,600 GP 1,400 出資方(LP)累積分到 18,000 萬 營運方(GP)累積分到 2,000 萬 GP 的第一塊錢,落在這裡 註:優先報酬年 8% 計 3 年、約定分成比例 20%,金額均為示意數字。 GP 合計 600+1,400=2,000 萬,占超額利潤 10,000 萬的 20%。
四段的寬度就是四筆金額;朱紅色那一小塊,是營運方的第一塊錢。

四段錢流,每一段先填滿哪一個桶

把上面那條長條拆成文字,四段的先後、收款人與金額排出來是這樣(示意數字,單位萬元)。

順序這一段先進誰的口袋示意金額沒過這一關會怎樣
① 還本出資方10,000本金沒還足,後面三段整組凍結
② 優先報酬出資方2,400年 8% 計 3 年的門檻,算法寫在合約裡
③ GP 追補營運方600跳過這一段,最終比例就到不了 20%
④ 剩餘按比例出資方 5,600、營運方 1,4007,000追補沒補滿,這一段切出來的比例會失真

把第三段跟第四段裡營運方那兩筆加起來是 2,000 萬,除以超額利潤 10,000 萬,正好 20%——這才是「約定分成 20%」那句話的真正定義。追補那 600 萬的作用很單純:前面 2,400 萬優先報酬裡,本來就該算給營運方的那 20%,在這一格一次補齊。補齊之後,第四段才開始逐塊錢按固定比例切。

簽下這份分配表之前,先過這三關

三關都不必等到出場那天才驗,簽約當下就能一條一條問完。

一、本金那一段,判定的是累積數還是單筆。電競館開到第二年,帳上手頭寬鬆,先發了 200 萬給兩位出資人。第三年結算時,那 200 萬算不算已經還掉的本金?合約若寫「累積分配達到出資額」,它要記進去,第三年只要再補 400 萬就過關;若寫成逐筆結算,每一次分配都各自從第一段重跑一遍,同一筆錢會得出兩種答案,而爭議往往在第三年才爆開。自問:我這份分配表上的「還完本金」,是用歷年累積數判定,還是每一筆各自認定?

二、優先報酬的算法,四個開關要一次講定。電競館那 600 萬的 8%,三年是 144 萬還是 155.8 萬?前者是單利,後者是複利滾三年(600 × 1.08³ 減本金)——一邊 144、一邊 155.8,差額 11.8 萬正好會從第四段裡扣走。還有起算日:兩位出資人若是分兩次匯款,第二筆晚了半年,優先報酬要不要從各自匯入那天才起跳?中途退還的本金會不會讓它停止累積?這四件事寫清楚,追補那一格才有得算。自問:優先報酬是單利還是複利、從哪一天起算、中途退本會不會停止累積?

三、追補的比例、上限與銜接,寫在合約第幾條。電競館那 36 萬的後面有一條式子:把 144 萬優先報酬視為「已經分掉的利潤」,顧店那位要在其中站到 20% 的位置,就得補 36 萬——36 除以 144 加 36,剛好 20%。麻煩的是後面兩個欄位。追補速度寫 100%,這 36 萬一次補完;寫 50%,每一塊錢裡他只拿五毛,補的時間拉長。更關鍵的是有沒有上限、補滿之後接的是不是 80/20。自問:追補寫在第幾條?速度是全額還是分半?有沒有上限?補滿之後銜接哪一組比例?

一家電競館的一千零八十萬,四段走一遍

底下這家台灣中部的電競館,是為了把這個結構講清楚而編出來的示意情境,沒有指涉任何真實公司,金額全部是示意數字。三個人合資:兩位出資人合出 600 萬,第三位一塊錢沒出,負責顧店與營運——他就是這張表上的 GP。條款跟上面那張圖同一組:優先報酬年 8%、期間三年、約定分成 20%。第三年結算,帳上可分配現金 1,080 萬。

實例演練
  • ① 還本 600 萬:1,080 萬先原封不動退回兩位出資人的帳戶,退完剩 480 萬。本金落袋,最大的一塊風險先解除
  • ② 優先報酬 144 萬:600 萬乘 8% 乘三年,這 144 萬還是整筆給出資人,剩 336 萬。兩位出資人到這裡已收回 744 萬
  • ③ GP 追補 36 萬:顧店那位第一次拿到錢——36 除以 144 加 36 等於 20%,他的累積分成剛好追上約定比例,剩 300 萬。顧店三年的第一塊錢,排在第三順位
  • ④ 剩餘 300 萬按 80/20:出資人 240 萬、顧店那位 60 萬。這一格開始,每一塊錢都照固定比例切。比例終於變成兩邊同時分
  • 結算:出資人 600+144+240=984 萬;顧店那位 36+60=96 萬,占超額利潤 480 萬的 20%。96 萬攤回三十六個月,一個月不到 2.7 萬

這家店真正的接縫在第三段。前兩段加起來 744 萬,整段往出資人的方向走;顧店那位在那之前的每一天,分配表上都是零——他的報酬確實存在,只是整整排在 744 萬後面。而 36 萬這個數字,是四段裡唯一一段「不創造新利潤」的錢:它沒有分掉任何額外的獲利,只是把已經發出去的 144 萬重新算一次相對位置。三個人簽約那天若沒把這一格講明白,三年後坐下來對帳,吵的往往落在那 36 萬——該不該給、要不要打對折——反而是 80/20 這個大數字沒人有意見。以上為說明結構用的示意情境,僅供理解框架之用。

這張瀑布什麼時候會騙你

  1. 它只排順序,排不出錢夠不夠。整張圖的前提,是可分配現金已經躺在桌上。真正致命的情況是總額掉到 744 萬以下——那時第三段與第四段整段消失,四個色塊剩兩個,而合約條文一個字都沒動。把電競館的 1,080 萬換成 700 萬代進去:還本 600、優先報酬只填得起 100,追補與剩餘全部歸零,顧店那位三年的時間成本,不會出現在這張圖的任何一格裡。順序圖天生看不見「總額」這個變數。
  2. 單利、複利、逐筆、整期,四個開關會換掉整條長條的寬度。圖上 2,400 萬那一段是單利算的;同一份條款改成複利,門檻抬高,追補與剩餘兩段一起往右縮。更麻煩的是結算單位:每一次分配各跑一遍四段的做法,業界叫美式;整檔算完才一次分完的,叫歐式。前者讓操盤方在早期就摸得到追補,萬一後期虧損,得靠另一條叫 clawback 的回吐條款把錢吐回來。哪一種在台灣比較多,沒有公開統計可以下結論——看合約條文比看名詞可靠。
  3. 最窄的那一段,最容易在談判桌上被削掉。600 萬只占整條長條的 3%,肉眼幾乎看不見——正因為看不見,它常常是第一個被動手的欄位。這裡要分清楚兩種改法。把追補速度從 100% 降到 50%,最終比例其實沒變,變的只是分批出場時誰先摸到錢;真正會改掉結局的是加上限或寫成「部分追補」——追補上限若設在 300 萬,營運方合計變成 1,760 萬,占超額利潤 17.6%,合約封面上那個 20% 就成了裝飾。驗算只有一條路:把追補與剩餘兩段的營運方金額加起來,除以超額利潤,看數字對不對得上。

那一段追補,誰在等

痛點視角

這張分配表,其實是一張風險排序表。

排在越後面,承擔的越多——顧店那位的第一塊錢卡在第三段,等於他把三年押在「總額會不會超過 744 萬」這一件事上。《痛點》那把尺問的是誰在痛、痛多深;把它擺到這條瀑布上,會浮出一個結構性的偏斜:前兩段量的全是出資人的痛,本金回不回得來、報酬夠不夠;顧店那個人的痛,一直要到第三段才第一次被計價。這張圖畫得出每一段的寬度,畫不出那位顧店的人在第十八個月的某個週三,站在空蕩蕩的機檯前在想什麼。96 萬攤回三十六個月,一個月不到 2.7 萬——結構完全合規,比例也真的是 20%,可是這個人明天還會不會出現,瀑布一格都沒有問。今晚可以做一件事:翻出手上那份合資協議,把最悲觀的總額代進去,那個只還得起本金的數字,然後看排在最後面的那個人,那三年拿多少。

關於追補,常被問到的幾件事

GP 追補到底是什麼?為什麼要多這一段

因為優先報酬那一整段是全額給出資方的,發完之後,操盤方在「已分配利潤」裡的占比是零,跟合約講好的 20% 對不上。追補這一格的功能,就是在剩餘的錢裡先撥一塊給操盤方,把他的累積分成拉到約定比例,然後兩邊才進入固定比例分配。用示意數字看:優先報酬 2,400 萬發完,追補 600 萬讓操盤方站到 600 除以 3,000 等於 20% 的位置,接著剩餘 7,000 萬才按 80/20 切。

追補的 600 萬是怎麼算出來的

解一條一元一次方程式。設追補金額為 x,追補完成時「已分配利潤」是優先報酬加追補,也就是 2,400 加 x,而操盤方在其中要占 20%:x 除以(2,400+x)等於 0.2。移項得 0.8x 等於 480,x 等於 600。電競館那組換成小數字同一條式子:x 除以(144+x)等於 0.2,得 x 等於 36。這個公式的通用寫法是「優先報酬乘以分成比例,再除以一減分成比例」,比例改成 25% 就換數字代一次。

優先報酬拿滿了,追補一定會發生嗎

不一定。錢不夠就直接跳過:可分配現金剛好填完前兩段,第三段沒有餘額可撥,那一年操盤方拿到零。也有合約從頭到尾就沒寫追補,超額利潤直接按 80/20 切——用同一組示意數字算,操盤方拿 7,600 萬的 20%,等於 1,520 萬,占超額利潤 15.2%,低於封面上那個 20%。兩種寫法都合法,關鍵在簽約當下有沒有把它問出來。

合約上寫「全額追補」跟「五成追補」,我最後拿的錢會不一樣嗎

單一次分配的情況下,兩者的最終金額相同,都停在 2,000 萬——因為追補的終點是同一個比例,只是走到那裡的路徑不同:全額追補用 600 萬走完,五成追補要動用 1,600 萬(操盤方拿 800、出資方拿 800),剩餘那一段跟著縮到 6,000 萬,兩邊加總還是 2,000 萬對 18,000 萬。差別在分批出場的時候:路徑越慢,操盤方摸到錢的時間點越晚,中途喊停的風險就落在他身上。

同一份分配表,把年限拉長一年再算一次,看看順序會不會換人。多算的那一年,優先報酬從 2,400 萬長到 3,200 萬,追補跟著長到 800 萬,最後一段縮到 6,000 萬——四塊色塊的寬度全部重排,而營運方的合計仍然停在 2,000 萬。順序被搬動了,比例沒有。想把這副骨架前後兩端也看一遍,可以再翻兩張圖:清算優先權瀑布畫的是公司收攤那天誰先拿回本金,股權稀釋瀑布算的則是每一輪募資之後,手上那個百分比被磨掉多少。

發現引用或事實有誤?請寫信回報,我會依更正政策修正。